热处理火车轮锻件重新淬火次数最多可以几次?

2021-10-12 09:27:41 山西中重火车轮厂 27

火车轮都需要热处理这一环节,由于最终淬火+回火达不到技术要求,火车轮锻件热处理质量不合格又重新加热淬火的情况,重新淬火时一般要求锻件必须首先退火,然后再可以重新淬火处理。宽复高温加热次数增加,氧化脱碳、变形开裂倾向都会增加。如不增加退火而直接重复淬火,有可能继承第一次加热时所形成的粗大晶粒,出现组织遗传现象。有的锻造标准和规定热处理重复淬火次数不能超过2次,有的工厂规定重复淬火次数不能超出2〜3次,对于已经淬火2〜3次仍然不合格的火车轮锻件做报废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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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实际生产中,例如滚丝轮、搓丝板、连杆锻模等工模具正常使用寿命后,由于磨损或硬度降低等原因,可以退火→再切削加工→淬火回火热处理。一般问用使用次数可以达到3次。回用的模具使用寿命没有受到回用后重新淬火的影响时降低。